储善立德为时代接续不竭力量

徐碧辉

2019年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他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在新时代,在海量的信息浪潮中,尤为需要精品,而要出精品,就呼唤杰出的文学家、艺术家、理论家出现。基于当今社会现状和和社会现实问题,明德引领风尚尤为重要。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文化文艺工作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任何时候要牢记在心。

近期,学术界和艺术界曝出的丑闻,再一次刺痛公众和舆论的神经。一位影视明星的博士论文涉抄袭,又牵扯出该校的一些领导的学术丑闻;一位国际知名画家、美术学院教授长达三十年时间中不断地抄袭国外某些艺术家的作品,达到令人“叹为观止”的程度。对此,大多数人的批评着眼于对丑闻主体的道德人格遣责,少数者则从法律、制度层面指出问题所在。毫无疑问,法律批判和制度完善是防止学术不端的社会保障,道德批判则建基于人的道德自律。但是,这种批判如果就人品言人品,就制度言制度,尚且缺乏学术批判的美学维度和形而上学的精神追问。

毫无疑问,对于一个社会和其成员来说,道德与审美、善与美往往是不可分割的。缺乏审美维度的单纯的道德批判,只能停留在表象的遣责或义务的描述层面,而无法深入到人性的深层层面,更无法到达道德形而上学精神层面。

从道德和审美哲学内涵来说,道德作为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和自主选择,依赖于“理性的凝聚”,靠的是理性对本能欲望的约束遏制。对于“食色,性也”的人来说,需要有坚定的意志和坚韧的毅力,作为人的理性能力,也需要诉诸于后天的训练。但是人作为一种生物性的“类存在物”,其本能欲望是强大的,理性稍微一放松,它们便会乘隙而出。而审美则有所不同。在审美中,理性积淀于感性,与感性、本能、欲望综合而为某种新的东西。它不需要靠强有力的理性去排除、压抑感性或本能欲望,而是让理性融化于感性,从而达到感性与理性的最佳平衡状态。也正因如此,在教育上,人们提倡“寓教于乐”,把知识的传授与道德的规训融汇于审美的游戏或艺术的鉴赏之中。

由此而言,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的低下,不仅是社会的伦理和道德出了问题,也是这个社会的认知和审美出了问题。事实上,在“趣味无争辩”、审美“多元化”的口号下,社会整体的趣味和鉴赏水准有所下降,各种庸俗、低级甚至恶俗、下流的趣味大行其道。“笑贫不笑娼”、“有钱就是大”,脏话粗话从网上泛滥流行到线下,进入日常生活语言,污染着人们的耳朵与心灵。在这种背景下,对于学术不端者在道德层面上的谴责,已经无法触动他们毫无廉耻感的心灵。廉耻感的丧失不仅是道德的失败,也是审美的失败。

换言之,那些抄袭者、剽窃者正是对这类不良行为缺乏内在的否定感与羞耻感,才导致他们对“自我”与“他者”、“世界”的关系的认知和感受上出现了问题。他们往往持极端自我中心主义立场,视自己若珍宝,却视他人若草芥,他人的东西毫无障碍地拿来就用。在自我定位上,他们缺乏形而上学精神和追求,把自我定位为一个直立的“动物”,一具行走的尸体,没有思想,没有理想,没有信念,没有敬畏,丧失道德,只是盲目地在功名间追逐,在利害中沉浮。而他们不曾意识到,人生“在世”,不仅有“自我”,而且有“他我”,“自我”需与“他我”共存共在,“他我”有权在社会中追逐梦想,取得生存的资源,得到社会的肯定,谋取幸福与尊严。而“我”并非世界的中心,因此,一个人活着就必须遵守一些规则。有了这些规则,按照规矩有秩序地行事,人与人之间才可能和平共处,社会才可能公正、健康地运转。诚然,经过呕心沥血写出来的论文,辛辛苦苦观察、研究、计算发现的数据,耗尽心力作出的创新发明,当然不希望他人窃取、滥用。这是一种“共知”,甚至是一种“共情”、“共感”。换言之,在自我与他者的关系的认知和定位上,每个人不但有“自我意识”,还必须有“他者意识”,必须从内心里意识到并承认他人与自已有同样的权力与情感,清楚地明白他人的权利也同样不可侵犯。对于“他者”的存在和权利,不仅抱有一种“理性的认知”,还需抱有“审美的同情”和“道德上的尊重”。否则,耍小聪明,钻空子,以权谋利,迟早会让自己陷于绝境。正如俗话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自我”有与“他我”的关系,更有与“世界”的关系。人生短暂,期之百年已经太长。哪怕有百年之期,最后仍是尘归尘,土归土,“你是尘土,必归于尘土”,从哪儿来,回哪儿去。然而,人与其他动物不同之处在于,人有精神,有灵魂。人在其短暂的一生中,除了为满足生存而奋斗,尚需有更高的精神追求,这就是超越于实用层面、超越于功利计较的形而上学追求。

形而上学追求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天空。一个民族的“魂”从根本上来说,就在于一个民族的形而上学精神。

形而上学精神实际上是一种超越精神,是让人跳出实际的日常的生存层面,而进到一个可以包容实际生活、但在精神上更高远的境界。西方人在此问题上讲究的是神性维度,是人向全知全能全善的神的贡献与依附。而今天中国传统的审美文化精神却使得中国人祛形而上学追求,感觉向一个至高的“神”去求告是虚无的。智慧的中国人的生存智慧,是就在此生此世,通过自身的努力是可以超越短暂有限的生命,而实现“不朽”、永恒、无限的,如古人讲的“人生三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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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生三不朽”,语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二十四年春,穆叔如晋。范宣子逆之,问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谓也?”穆叔未对。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其是之谓乎?”穆叔曰:“以豹所闻,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鲁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禄之大者,不可谓不朽。”

这里说得很清楚,所谓“不朽”,并非绵延宗祀,延续世禄,传承家族,而是要人以其个人的德行、功业和思想影响社会,传之于后代。它的立足点是个体,叙述的是作为“必死”之个体如何“死而不朽”。也就是说,它要解决的是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人如何在肉体寂灭之后仍然能够以某种形态或方式让人记忆、怀念,其精神能够传承下去。“三不朽”,首在“立德”,次在“立功”,再次在“立言”。

所谓“立德”,孔颖达解释为“创制垂法,博施济众”。这个要求非常高,必须是开创一代之制度,建立范世之法则,能够施惠于广大百姓,如周公“制礼作乐”,如孔子奠定万世儒学之根基,如老子开创中华民族辩证思维。但这是“立德”之最高标准。连孔子都说,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就不仅仅是仁,而是“圣”了,这样的标准连尧舜都很难做到。 [1] 事实上,能够进入历史而达于“流芳百世”、“名垂千古”者,除了那些“呼风唤雨”、功勋赫赫的开国者、将领,“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者,还有很多普通人。这些普通人并无惊世骇俗之功业,亦未达到忘我无私之崇高境界,却或因其坚持某种行为准则或规范、或因某种个人品行或作为而进入历史,成为“不朽者”。《史记》中“列传”首篇传主伯夷叔齐,并没有过什么了不起的作为,而且其行为以某种历史主义观点来看是“不合时宜”的,是在试图“阻挡历史前进”,但是他们禀持自己的信念,坚持做人的操守,维护心目中的伦理道德,永远怀抱着一种理想。因此,即使他们没有什么名垂后世的功业,其结局也很不幸,却仍然成为煌煌《史记》之首篇列传之传世。当他们看到武王行“以臣伐主”之“不义”之举时,也曾试图拦马劝谏;当劝谏失败,武王一心孤行,并且最后伐商成功,以周代商,他们便逃往深山,“饿死不食周粟”,最终真的饿死于首阳山。从历史主义观点来看,他们的认识“落后于时代”,认不清历史的大势;从功利主义观点来看,他们潦倒一生,未建寸功。这是何其失败的人生!但是,他们坚持自己的信念,维护心中的价值与理想。他们的人格因这种坚持而有了一种美的魅力与诗性。伯夷叔齐不是英雄,却是有担当、敢坚持的大丈夫!当他们无力改变现实的时候,绝不能随波逐流,改变自己的信念,而是选择拒绝合作。拒绝,也是一种勇气。孔子评价他们是“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2]他们也以自己的行为开创了中国士人的另一种传统,一种另类传统:“隐逸”。“隐士”不但是道德上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拒绝同流合污的典范,也是审美上清高出尘、逍遥不羁、“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范型。在他们身上,体现了“以美储善”、美善相乐的理想。

“立德”作为人生不朽的境界,涵盖极广,小则为人的行为准则,看似易为,实则不易。从笃“诚”、守“信”、尚“义”到殉“道”、死“节”,从遵守笃行人生在世需要恪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到“博施济众”、“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大仁大义之英雄侠士,俱皆可以为“立德”。从伦理学的角度说,这些道德规训律法,必须是人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遵循的原则,甚至可以说,它们必须溶入人的意识、血液之中,成为一种类似本能性的支配人行动的力量。也就是说,它们必须是出于人的“自由意志”的“自主选择”,而非外力强迫。而要做到这一点,人要做到对于自我与世界的“共在”关系需有清晰地把握。“世界”是外在于个体、不依赖于个体的独立存在,“世界”多彩多姿,五光十色,气象万千。人生存于世上,一点点去感受、认识、理解、阐释,最后,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真正自由境界,这是人与世界的审美共在。一方面是“从心所欲”,是自由意志的使然,另一方面,人的自由行动,却自然而然地遵循着可以普遍化的、适于人与自然的规律和法则。因此,人不仅与世界“审美地共在”,还要行不逾矩,懿德范行,善在其中,真正实现“以美储善”。

面对不断奋进的新时代,我们不是伟大历史进程的旁观者,而是与时代同行的见证者,也是时代的创造者,更是历史的剧中人和剧作者。积极投身于新时代的伟大创造,是学术界和文艺界工作者的光荣使命。正是由于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的一切工作才会为历史所记录,为现实所前行,为未来所召唤。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正是学术界和文艺界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也是在促进文化积淀与文明薪火相传中发挥主体性的唯一途径。毫无疑问,铸就民族精神之“魂”是天下之大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唯有扎实立德与树己的道德自律,不断追求精神世界塑造能力的提升,我们的学术工作与文艺工作才能真正进入“人生三不朽”境界,才能为后世子孙的新功业接续不竭的力量,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1]《论语·雍也》: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2]《论语·述而》:“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美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徐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