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平
谈论文学遭遇市场,会产生一种想象:文学与市场像两支足球队,在一道踢了一场球。于是,有谁输谁赢的猜测,有你愿为谁加油的选择。当进一步思考时,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想象不对。文学与市场并没有像两个对手那样在一道打了一场比赛,然后必须分出输赢。文学与市场从来就不是要非此即彼,逼着你二者必选一。
作家在从事创作时,对手是他的同行,要与同行竞争。他们要写得比同行好,比同类的作品出色,写出新的创意、新的形式、新的深度。这种竞争大多是良性的。对手逼着作家写得更好,正是在对手的挑战之下,作者才成了作家,成了好作家。康德举过一个例子说,独木不能长高长直,只有在树林里,众树都竞争得到更好的阳光雨露,于是才竞相长高,共同成材。[1]这是一个很好的关于自由的想象,比此前及此后德国哲学家们所谓的“自由是对必然的适应和掌握”,都要强得多。竞争也有可能是恶性的,产生一种比坏的原则。似乎坏才能受到欢迎,才能赢。竞争究竟是良性,还是恶性,并不由对手是谁决定,而由竞争的规则决定。
作家的对手也是自己,自己的能力、心态,对自己的期许、美学上的追求等等。心中为自己树一个目标,努力去实现它。同时也要克服种种心中的障碍,种种无形的框框。这就像在比赛中,一个球队要战胜的,既是另一支球队,也是球队自己。心里不过关,状态不好,队内协调有问题,都会影响最终的成绩。
文学要当市场主人、不当市场奴隶的任何说法,都只有比喻意义。作家不是市场的主人,也不是奴隶,作家只是生活在一个市场原则占据重要比例的经济环境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会问:文学打赢市场,是打赢了谁?打输了市场,输给了谁?这样的说法总使人感到别扭。说不顺,说明理不合。市场不是人格化的事物,不是一个立在对面的对手,而是人的生存环境。市场就像足球比赛的球场一样。球员不是球场的主人,也不是球场的奴隶,他打不赢球场,也无法输给球场,球员只在球场中踢球而已。作家也是如此,生活在市场之中,市场是他的生活的环境。
当生活环境不发生改变时,人不会意识到它的存在,就像身体的器官没有发生病变,人就不会对器官有特别的感觉一样。文学与市场关系的提出,而且被人们反复讨论,恰恰是由于文学家的生活环境改变了。作家和艺术家是一些最敏感的人群,怎样应对一个在他们的环境中起着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市场,自然会在他们的作品中体现出来。
这里举两个18世纪初扬州艺术市场的例子。与今天相比,那时的商品经济处在初级阶段,一些现象和矛盾显得简单而直接。
郑板桥在他的“笔榜”中这样写道:“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书条、对联壹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2]
文人也要生活,钱当然是要的。直接明码标价,实际上所显示的,是一种独立而不依附的态度。身在扬州而不是北京,可以不必理会权贵。几乎与此同时,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辛东之先生道:)“扬州这些有钱的盐呆子,其实可恶!……”
(金寓刘先生道:)“前日不多时,河下方家来请我写一副对联,共是二十二个字。他叫小厮送了八十两银子来谢我,我叫他小厮到跟前,吩咐他道:‘你拜上你家老爷,说金老爷的字是在京师王爷府里品过价钱的:小字是一两一个,大字十两一个。我这二十二个字,平买平卖,时价值二百二十两银子。你若是二百一十九两九钱,也不必来取对联。’那小厮回家去说了。方家这畜生卖弄有钱,竟坐了轿子到我下处来,把二百二十两银子与我。我把对联递与他。他,他,两把把对联扯碎了,我登时大怒,把这银子打开,一总都掼在街上,给那些挑盐的、拾粪的去了。列位,你说这样小人,岂不可恶!”[3]
郑板桥是真实人物,诗人、书法家兼画家,被誉为“扬州八怪”,辛东之和金寓刘是吴敬梓笔下的文学人物,其人物原型,与郑板桥属于同一时代、同一地域、同一人物圈。这些人均以书画为生,在市场中生活。
运河的漕运和盐务造就了一批巨商,使18世纪的扬州成为南方的经济中心,在此基础上,也生长出具有独特特色的扬州画派来。这些艺术家一方面靠盐商们所营造的都市繁华而生活,另一方面他们在圈内提起盐商来,都蔑称为“盐呆子”。像金寓刘那样与盐商直接冲突的例子,当然是少数,也因为很突出,就成了故事。二百二十两银子,是很大的一笔钱,居然就这样扔到街上去了。当然,该扔时就得扔,事关体面和尊严,艺术家不能受钱的污辱。
更深一层去思考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在当时的文人心目中,盐商再有钱也是“盐呆子”,社会也还是有另一个价值标准。由此形成了两种对立的价值观,一是金钱和与金钱相应的各种崇拜,一是文人所追求的风雅。两种人群的种种交集,形成了文学艺术中的雅俗之分。俗本来有民俗、市俗和通俗之分,但是,经过了现代转型,在市场的驱使下,文学艺术的审美趣味都受着资本的制约,向着通俗转化,即为市场而创作。原来的雅,也从单一的贵族趣味,成为一种适应现代生活,既面向市场,也捍卫审美趣味的,来自文人艺术家的挑战。于是,原本各自具有多样性的俗与雅,形成了通俗与高雅的二分。
马克思曾经努力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他写道,“密尔顿创作《失乐园》得到五镑,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密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后来,他把作品卖了五镑。……”[4]在这里,马克思描绘了两种可能的对待市场的态度,一是向市场妥协,根据书商的指示,直接生产市场所需要的作品,一是自由的精神生产,可以出售作品,但不是为了出售而生产作品。这一区分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同样是面对市场,同样是要把作品卖出五英镑,密尔顿这样的作家,与根据书商指示创作的文学作家不同。他在创作时,有着一个发自内心的,按照自己的审美感觉和趣味来创作的态度,只是后来,他才把作品交给书商。
文学的超功利追求与市场化生产,总是处于矛盾之中。在市场经济刚刚萌芽时,这种在市场面前维护高雅趣味和发自内心的独创性的追求,与金钱显示出的霸道和诱惑以及市场化生产所造成的文学家的身不由已,就已经构成一对矛盾。这种矛盾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简化为一种选择的悖论,即通过屈服而赢得市场,还是通过挑战而赢得市场。更为具体地说,这形成了两种倾向:通过俗化跟着市场走,而是保持文学的高雅性使市场跟着文学艺术走?
在当代社会,这种关系已经不像市场经济出现的早期那么简单。全球化市场的形成,消费主义的泛滥,休闲业的发展,改变着文学艺术生存的外部环境;图像对文字载体的压力,数码技术对文学和艺术的综合影响,又促成文学艺术在内部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文学与市场的关系,就变得更加复杂化。
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在复杂的发展背后,两种倾向却显得愈发明显:是屈从于市场还是挑战市场。前一种倾向,是提供商业的文学,为市场而作,糅进畅销原素,就如同炒菜一样,荤素搭配,放一点油盐酱醋,再加上鸡精蒜蓉,提供大众欢迎的大路货;后一种倾向,就是追求使人耳目一新之感,引领新风,或清雅别致,或撼动人心。
在这种种矛盾中,我认为,至少要给后者一个位置。毕竟,文学不是炒菜,不是一次性消费,而是要提供可长久消费的精神产品。因此,如果市场是一个大海的话,那么,文学家所要做的事,不是随波逐流,而是在其中按照自己的航向来航行。如果市场是一个足球场的话,那么文学家所要做的事,是踢好自己的球。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今天,文学和艺术都已经没有边界了,所有的人都是艺术家,所有的产品都是艺术品。对此,我不同意,我认为,边界在移动,原来一些不属于文学的写作,不属于艺术的制作,逐渐进入了文学艺术的范畴。但是,文学艺术还是有边界的。一切都是文学就丧失了文学,一切都是艺术就是艺术之死。文学艺术的边界就是创造的边界。文学家要有自己的追求,在原创还是市场的选择中,不能让市场淹没原创。文学家们要对原创、发现、新颖、雅致、激情这些价值有所坚守,在寻常平庸的市场活动中成为一种新的价值取向的发动机,给人,给人类带来新的追求。马克思所追求的那种“自由的精神创造”,正是一种市场经济中的美学原则,它永远不会过时。
[1]参见康德《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载[德]康德著《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9页。
[2]叶廷琯《鸥陂渔话》,见[清]叶廷琯撰、黄永年校点《〈吹网录〉〈鸥陂渔话〉》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24页。
[3]吴敬梓《儒林外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第331页。
[4]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1861年8月有-1863年7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432页。
(原载《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