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美学学科概况

唐孝祥

建筑美学的学科性质 建筑美学是建筑学和美学交叉而生的一门新兴学科。建筑美学研究,有助于美学研究的深化和发展,也有助于建筑学的研究和发展,更有助于建筑学和美学这两大学科的联姻和整合发展。 著名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建筑是最实用的一门艺术。建筑有实用、坚固、经济的一面,又有美观的一面。它有技术的一面,又有艺术的一面。人们对建筑的实用、技术的一面,一般争议不多;而对建筑艺术、建筑美的看法往往争议较多。建筑学界也见仁见智,说法不一。归根到底,就是对建筑艺术、建筑美的看法、标准不一致。建筑美学这门学科就是希望通过理论和实践在对建筑艺术、建筑美的看法上能够找出途径、方法,或者能够提出一些基础理论和理论依据。

在学术思想史上,从公元前1世纪维特鲁威(Viteru)在其《建筑十书》中提出的“坚固、实用、美观”的思想到19世纪黑格尔(Hegel)在其《美学》中关于象征型艺术的广泛论述,从奈尔维《建筑的审美与技术》到罗杰-斯克鲁通(Roger Scuton)《建筑美学》……西方建筑美学研究注重于建筑审美描述和有关建筑的审美心理学研究,系统的建筑美学理论尚在建立之中。国内近30年来陆续出版了10余部有关建筑美学理论的论著,对中国建筑美学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其中有的采用文艺美学、哲学美学的研究模式,有的局限于建筑技术理论研究。可以说,我国的建筑美学的理论体系建构尚处于初创和起步阶段。 我们把建筑美学的学科定位规定为以下五个方面:建筑是技术与艺术的统一体,建筑艺术是最实用的艺术门类;建筑美学是一门涉猎宽、内容广的综合学科;美学以研究审美活动为学科起点,具有开放性、交叉性、边缘性的学科特点;建筑美学是建筑学与美学相交而城的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建筑美学的研究属于跨学科交叉综合研究,具有广阔的学术前景和强大的学术生命力。  建筑美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 对象的确立是任何一项科学研究工作的前提,明确界定建筑美学研究的对象或主要内容是建筑美学研究的基础工作,因为它直接决定了建筑美学研究的目标、方法和意义。事物发展规律表明,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孤立地存在的,而是处于错综复杂的联系之中和连续永恒的运动变化之中。因此,我们对建筑美学的研究对象进行时空定位时,必须立足于建筑美学所固有的联系和发展的辩证本性。 综观近20多年来关于美学原理理论的著述,张法、王旭晓在《美学原理》一书中认为,可以把学界关于三种追求美的本质的方向视为三大定点:理念(形而上根据)、形式(客观事物)、快感(主体心理)。“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三个方向,构成了美学展开的三个基本研究领域。三大定点的确立,不但预构了随西方文化全球化而来的美学全球化的各非西方文化美学的基本结构,也预构了西方文化自己批判自己的原始立场后的基本方向。”而学界关于建筑美学的研究,主要观点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以建筑美为研究对象——从美学基本理论的研究出发,探讨建筑审美生成机制下形成的“建筑美”这一特殊“价值”,并整理其特点,挖掘其意义,以指导建筑设计实践趋于人性化。其二,以建筑的艺术性为研究对象——作为文化的载体和艺术的表现,建筑艺术博大精深,不少学者结合文化艺术研究的理论,分析中外建筑艺术演变发展的历史过程,揭示其文化涵义及艺术观念,促进了建筑艺术性的挖掘与研究工作。其三,以建筑审美经验为研究对象——着眼于建筑鉴赏或使用的角度,分析主体心理,探索建筑审美过程中的经验表征,并试图指导建筑审美活动。 44 我们认为,建筑审美活动是建筑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任何对“理念(形而上根据)”、“形式(客观事物)”、“快感(主体心理)”进行单独考量的研究都难以解释丰繁的建筑审美。建筑审美活动的各个方面构成建筑美学的研究对象,以建筑审美活动为逻辑起点,可充分联系客观事物与主体心理,并将形而上的理念探讨贯穿其中。有关建筑美的生成机制、表现形态,对建筑审美规律的探索以及一切建筑审美现象的解释等,只有通过对建筑审美活动的具体分析来获得答案。首先,建筑美是作为客体的建筑的审美属性与主体对建筑的审美需要相契合而产生的一种价值。建筑美作为一个价值事实,是主客体间价值运动的产物,既离不开建筑的审美属性,更取决于主体的审美需要,产生于建筑审美活动中。只有通过建筑审美活动,才能形成现实具体的建筑审美关系,从而使建筑的审美属性和主体的审美需要走向契合而促成建筑美的生成。其次,建筑审美活动是人类多样性活动中的一项特殊活动,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人类的一切审美现象、审美关系与审美规律,都包蕴在人类的审美活动中。只有从具体的建筑审美活动出发,才能获得对建筑美的本质问题的探索,对建筑审美规律的探索以及一切建筑审美现象的解释等。质言之,建筑美学可以被称为研究建筑审美活动的学科。因此,对建筑审美过程的研究和分析自然成为探讨建筑美的本质和根源的逻辑起点和关键所在。 研究方法根本上是由研究对象决定的,如黑格尔所说,方法是对象的类似物。美学的学科边缘性和建筑美学的边缘交叉性,决定了建筑美学的研究方法不可能是单一的,而应当是多元综合的。建筑美学的诞生固然是美学和建筑学的共同发展相交而生的结果,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说,这门新学科的生成与建筑学、美学的多元化亦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开辟了研究对象的新领域。多元综合的研究方法并不是指建筑美学研究的某一具体方法,也不是在研究过程中将各种各样的研究方法不加分析的生搬硬套,而是指出和说明建筑美学研究的方法定位和方法特征。建筑美学的研究对象具有跨学科的性质,我们拟采取理论层面的交叉综合研究与实践层面的调查考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针对建筑美学的核心问题——建筑美得本质,拟吸取混沌学、价值哲学、模糊美学等前言学科的最新理论成果论证建筑美作为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相统一的有机整体的发展规律,阐明建筑美得模糊性,揭示建筑审美的共同性、差异性以及成因。  建筑美学的研究现状 人类的建筑审美活动,源远流长。古希腊罗马建筑十分推崇人体美,讲究度量及秩序和谐,充分反映了当时人的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古希腊罗马建筑“五柱式”就是明证。我国早在先秦时期的周代,就有诗人赞美那舒展的屋顶:“如鸟斯革、如翚斯飞”。但是,对建筑进行专门的美学研究,则是1750年美学作为独立的学科诞生以后的事情。在西方学术思想史上,公元前1世纪维特鲁威在其《建筑十书》中就提出了“坚固、实用、美观”的思想,国外关于建筑美学的专门研究,最早可追溯到德国古典美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黑格尔视建筑为艺术之始,把它作为艺术发展的第一阶段——象征型艺术的代表。他认为:“建筑是与象征型艺术形式相对应的,它最适宜于实现象征型艺术的原则,因为建筑一般只能用外在环境中的东西去暗示移植到它里面去的意义”。显然,黑格尔的美学思想是他哲学思想的一部分,黑格尔论述建筑美的全部意义和根本目的在于说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他通过将建筑艺术与雕刻艺术相比照,认为建筑作为艺术的起源,以及包括建筑美在内的建筑艺术的全部意义,最为重要的在于找到建筑物本身的自有意义,这就是自在自为的理念或绝对精神,这“是打开建筑的多种多样的结构秘密的惟一一把钥匙,也是贯串到迷径似的建筑形式中的一条线索”。由于建筑艺术与雕刻艺术的“分别在于这种艺术作为建筑并不创造出本身就具有精神性和主体性的意义,而且本身也不就能完全表现出这种精神意义的形象,而是创造出一种外在形状只能以象征方式去暗示意义的作品。所以这种建筑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表现方式上都是地道的象征性艺术。” 33 注重于艺术的形式分析是西方艺术和美学研究的重要特征和一贯传统,这一传统在黑格尔生活的时代依然影响到艺术和美学研究。黑格尔认为艺术是普遍理念和个别感性形象对立统一的精神活动,艺术发展所经历的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三个不同阶段也就是艺术理念与艺术形式之间关系的三种不同表现;即形式大于理念,形式与理念的和谐,形式小于理念。浪漫型艺术〔如音乐、诗歌〕是艺术发展的顶峰,艺术从此就要衰落,艺术精神就要脱离艺术发展到宗教和哲学上去,从而得出了艺术消亡的错误结论。 黑格尔建筑美学的贡献和启发主要在于考察艺术史的历史哲学高度及其闪烁的辩证思想的光辉,黑格尔美学的终极目的虽然在于论证理念或绝对精神自己实现自己并又回复到自己的发展过程,但对包括建筑在内的各种具体艺术的研究是深刻的,指出了建筑的一些特征,看到了艺术发展的一些规律。尽管黑格尔的出发点和前提是错误的,但整个西方艺术理论可以说到了他那里才有了完整的体系。 与中国的情况不同,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建筑历来被视为一门艺术,与雕刻、音乐、绘画相提并论。因此,探究建筑与其他艺术之间的关系便成了西方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比黑格尔略早的许莱格尔、歌德、谢林等人的比喻“建筑是凝固的音乐”,至今人们还耳熟能详。对此,黑格尔曾经明确指出:“弗列德里希•许莱格尔曾经把建筑比作冻结的音乐,实际上这两种艺术都要靠各种比例关系的和谐,而这些比例关系都可以归结到数,因此在基本特点上都是容易了解的。”[6] 19世纪以后,西方建筑艺术理论研究分为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两个时期。在现代主义发展时期,西方建筑艺术流派纷呈,主义繁多。如“形式随从功能”、“国际主义风格”、“机器美学”、“房屋是居住的机器”、“装饰就是罪恶”等主张,如未来派、构成派、风格派、造型主义等流派,表征了这一时期西方建筑艺术思潮的发展演变。从总体上看,它们都倾向于功能主义的美学取向,从不同方面以各自立场为功能主义展开论述。有如学术界达成的共识:这一时期建筑的美学风格可以概括为“功能主义”的技术美。因为它们的审美特征突出表现在形式服从功能,认定功能是建筑美的基础甚至全部,直接利用新材料的表现力,不求过多装饰,而是通过一定基本形式的部件的重复组合,通过建筑群的简洁明朗的配置,以形成生动的韵律变化的“乐章”。这一时期,有关建筑美学的主要著述有:奈尔维《建筑的审美与技术》、密斯《谈建筑》、柯布西耶《走向新建筑》、吉地翁《空间—时间与建筑》、莱特《给从事于建筑的青年》、约翰逊《论国际式风格》、佩夫斯纳《现代设计的先驱者们——从莫里斯到格罗皮乌斯》、班能《建筑论文四篇》、格罗皮乌斯《全面建筑观》、塞维《对建筑的解释》、拉斯穆辛《建筑的体验》等等。 关于现代主义建筑的理论观点,吴焕加先生曾概括出五个主要方面:“⑴强调建筑随时代而发展变化,现代建筑要同工业社会的条件与需要相适应;⑵号召建筑师要重视建筑物的实用功能,关心有关的社会和经济问题;⑶主张在建筑设计和建筑艺术创作中发挥现代材料、结构和新技术的特质;⑷主张坚决抛开历史上的建筑风格和样式的束缚,按照今日的建筑逻辑(architectonic),灵活自由地进行创造性的设计与创作;⑸主张建筑师借鉴现代造型艺术和技术美学的成就,创造工业时代的建筑新风格。”结合现代主义时期建筑创作实例,通过对现代主义建筑许多代表人物的理论主张的分析,我们可深刻地感受到现代主义建筑所刻留的工业化社会的时代烙印。工业化发展时期,人们追求的是技术革新和提高生产效益与生产效率。在建筑界则表现为对功能主义的追求和对新建筑运动的响应和努力。就这一时期的建筑美学而言,技术美学是主流,它影响并试图改变人们传统的艺术和审美观念,显示出对建筑的技术个性的关注和热情,与黑格尔建筑美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强烈的反差,仿佛是建筑美学领域的一股新风。然而,在深层的本质意义上并没有改变。也就是说,其审美理想和审美标准仍然是追求艺术的普遍性、和谐性、确定性和明晰性,这在风格派和包豪斯学派表现得最为明显。 真正的建筑美学新风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酝酿并于60、70年代开始劲吹的。经过“二战”结束后的头几年的探索,到现代主义后期,无论是建筑实践还是建筑理论,都在酝酿着对原有审美理想和审美标准的超越。这种超越最典型的实例便是1955年落成的由勒•柯布西耶设计创作的朗香教堂。这与他的20世纪20年代《走向新建筑》的理论主张迥异其趣,甚至背道而驰。正如吴焕加教授所指出的,“勒•柯布西耶二战之后建筑风格上的变化正是表现了一种新的美学观念,新的艺术价值观。概括地,可以认为勒氏从当年的祟尚机器美学转而赞赏手工劳作之美;从显示现代化派头转而追求古风和原始情调;从主张清晰表达转而爱好浑沌模糊,从明朗走向神秘,从有序转向无序;从常态转向超常,从瞻前转向顾后;从理性主导转向非理性主导。这些显然是十分重大的风格变化、美学观念的变化和艺术价值观的变化。”[8]“但是现代主义与晚期现代主义之间仍有不少一致性:两者均强调自身革命性感情和文脉因素;偏重于立足科学技术,着眼于建筑的物质方面,却又过份重视设计的独创性和建筑美学的抽象性,如此等等,说明晚期现代主义没有完全脱离现代主义,这时甚至有些现代主义元老也或多或少表现出夸张的倾向,一反往常的刻板作法。”因此,晚期现代主义是由现代主义走向后现代主义的西方建筑美学转型的酝酿期和过渡期,显示出西方建筑美学由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进行理论转型的双重品格和过渡性。 222 需要指出的是,晚期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区别并不在于时间顺序的前后关系,而是在于它们的建筑风格和审美理想的分野。所以,不能因为罗杰•斯克鲁通(Roger Scruton)在1979年而将其视为后现代主义的理论代表。事实上,罗杰•斯克鲁通的理论主张可算是功能主义余绪。他说,建筑的更进一步的特征是技术性。他认为,我们鉴赏的是建筑形式对功能而言的那种适应性。 后现代主义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它是对诸多建筑运动的统称。虽然这些新流派没有共同的风格,也没有团结一致的思想信念,但它们满怀着批判现代主义的热情和希冀,共同相约在“后现代主义”旗帜下。 可以说,后现代主义的名字是通过“五本洋书”(文丘里《建筑的复杂性与矛盾性》、詹克斯《后现代建筑语言》、沃尔夫《从包豪斯到现在》、戈德伯格《后现代时期的建筑设计—当代美国建筑评论》、詹克斯《什么是后现代主义》)、“三次展览”(1980年威尼斯第39届艺术节上的建筑展、建筑1960国际巡回展览、1987年西柏林国际建筑)、后现代“七位明星”(文丘里、格雷夫斯、约翰逊、波菲尔、霍莱因、矶崎新、摩尔)不胫而走,影响世界。我们无意于追溯后现代主义建筑思潮的来龙去脉,但透过后现代主义的上述五部著作以及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复古主义倾向、装饰的倾向、重视地方特色和文脉的倾向、玩世不恭的创作态度、国际化的倾向,可以窥视后现代主义思潮所带来的建筑美学观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 一是对长期以来传统的和谐美学观的反叛和超越,揭示建筑的复杂性和矛盾性,注目建筑的丰富的多义性内涵。重提反和谐美学观的建筑学意义,对传统以来西方建筑界信奉的建筑的美在于建筑形式要素的和谐的观点开始了最为深刻的质疑。这在后现代主义建筑的代言人詹克斯那里表现得最为突出。詹克斯在阐释其建筑主张时借用了许多属于语言学或语言学相近的术语,因为他把建筑理解为一种“语言”。他不满足于传统的建筑理论把建筑的美的要素局限于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色彩等方面,传统的建筑美学用来描述建筑美的那些通用术语在他看来都太贫乏了,以致无法用来区别建筑的现代主义及其当代的新发展,更无从区别“后期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形式各异的风貌。 第二个变化是研究范式的变化。改变了以往注重于探讨建筑与其他艺术的共性的研究范式,努力找寻建筑艺术的差异性和个性特征。表面上看来这似乎只是研究重点的变化和转移,其实有着更深层的意义。它预示了西方建筑美学的研究方法的更新和哲学基础的调整,透射出建筑美学研究的人类生存本体论哲学基础的方法论取向,从而显著区别于强调普遍性、一般性研究的方法和知识论哲学基础。这是一个具有深刻启发意义的不可低估的重大贡献。 第三个变化在于研究视野的扩大和深化。此前,西方建筑美学往往以建筑单体的形式关系和形式特征作为研究对象,在功能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更多地偏注于建筑的实用功能及其形式表现的技术个性,较少注意到建筑与环境、建筑与文化,以及建筑群体之间的关系。而后现代主义则标举“文脉主义”(Contextual-ism)、“引喻主义”(A1lusionism)、“装饰主义”(ornamentation),开始了综合建筑的时代性、地域性和文化性进行建筑审美欣赏和评价。 第四个变化在于接触到了建筑美感的模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从而与以往那种追求建筑美感的明晰性和确定性形成强烈反差和鲜明对比,给我们今天的建筑美学理论研究提供了启迪和借鉴。 后现代主义建筑思潮对现代主义建筑美学的极力反叛和根本否弃标志着当代西方建筑美学的开始。后现代主义建筑思潮声名鹤起之时,正是解构主义建筑美学着装登场之时,与解构主义建筑对后现代主义建筑的否弃相伴,新现代主义美学和高技派美学又从现代主义美学中发掘出新的价值和意义。这种否弃、超越、回归与重构的过程及其特征,勾勒了当代西方建筑美学的发展演变图景。它既显示出当代西方美学的批判精神和超越精神,又反映了当代西方建筑美学在开掘建筑审美意义上的巨大贡献和努力,是值得肯定和永远珍视的。 在我国,建筑美学的学术研究的兴起与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国内的美学讲座和研究曾出现的两次热潮密切相关。第一次热潮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就美的本质,自然美,美学的对象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争论,并形成了以朱光潜、蔡仪、李泽厚为代表的三派互相对立的美学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和文艺界的极大兴趣。第二次热潮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这不仅表现在从1978年开始,全国各种报刊杂志上讨论美学问题的文章逐渐增多,而且表现在讨论的范围也逐步扩大,除了继续讨论美学对象,美的本质等问题外,讨论的问题还有形象思维、艺术形式美、艺术中的“自我表现”问题以及中国古典美学和西方古典美学的不同特点的问题等等。我国关于建筑美学的讨论和研究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兴起和扩大的。 但从学理上追根溯源,早在1932年梁思成、林徽因在《平郊建筑杂录》一文中对建筑美学已初步形成自己的理解:“这些美的存在,在建筑审美者的眼里,都能引起特异的感觉,在‘诗意’和‘画意’之外,还使他感到一种建筑意的愉快。……”而国内有意识地对建筑美学进行专门的研究当始于王世仁先生。他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表了《建筑中的美学问题》、《中国建筑的审美价值与要素》、《中国传统建筑审美三层次》、《塔的人情味》等一系列学术论文,就建筑的艺术特征、审美价值、建筑审美的层次展开了多方面的论述,这些论文1987年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集成《理性与浪漫的交织》出版,对国内建筑美学研究产生很大的影响,此后,陆续出版了王振复《建筑美学》(1987)、汪正章《建筑美学》(1990)、王世仁等《建筑美学》(1991)、余东升《中西建筑美学比较》(1992)、侯幼彬《中国建筑美学》(1997)、孙祥斌等《建筑美学》(1997)、许祖华《建筑美学原理及应用》(1997)、金学智(中国园林美学)(2000)、赵巍岩《当代建筑美学意义》(2001)、吕道罄《建筑美学》(2001)、万书元《当代西方建筑美学》(2002)、唐孝祥《近代岭南建筑美学研究》(2003)、熊明《建筑美学纲要》(2004)、沈福煦《建筑美学》(2007)、曾坚等《建筑美学》(2010)等。这些著作的出版一方面反映了建筑美学研究已引起学界的关注,另一方面也拓宽了我国建筑美学研究的学术视野,对探寻和揭示建筑美和建筑审美的特征这两个在建筑美学的理论研究中最为根本的问题提供了诸多启发。 00 汪正章先生认为:“‘美的建筑’≠‘建筑的美’。那么‘建筑的美’,其意义究竟何在呢?概括地说,它是由建筑的美‘因’(物质功能‘因’和科学技术‘因’),美‘形’(审美形式和艺术形式),美‘意’(精神和意蕴)、美‘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美‘感’(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等要素所构成的‘开放式索多边形网络’”肯定了建筑美本质的学术地位以及建筑美丰富多样的层次性。他还说:“我们认为,建筑的美及其美感之所以产生,既不能脱离建筑审美对象,也不能单纯地归结于审美主体,而在于人与建筑,反映与被反映之间所构成的某种生动、复杂的交互关系。”试图说明建筑美及其美感的生成机制,启发我们从生成机制的视角去把握建筑美的特点:建筑美是客观的,又是离不开“人”这一实践活动的主体的。 王振复先生的《建筑美学》在谈到建筑审美时,揭示了“艺术的共通性”这一十分重要的现象和艺术美学原理。将建筑形象与相关艺术如音乐、绘画、诗歌等艺术形象进行比较,为发掘论述建筑审美与艺术的共通性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他说:“谈到对建筑形象的审美虽然不能将建筑与音乐、绘画、诗歌等艺术混为一谈,然而,在其形象的审美时空意识上,它们又有相通之处或相似之点。”比较而言,许祖华的《建筑美学原理及应用》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其有较为严密的理论逻辑和内容广泛性。从建筑美学的研究方法论,建筑美的本质和特征,到建筑美的艺术规律,建筑美的欣赏与批评等,该书均有论述。其中不乏启发性的论析,亦有不少自相矛盾之处或值得商榷的地方。 首先是关于建筑美学方法论的论述。这的确是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许祖华先生主张从建筑美学的概念、方法和内容三个方面来把握和构建建筑美学的方法论,不无启发意义。然而关于方法,即建筑美学方法论的主要内容,也就是他所说的“建筑美学方法论的第二个内容”则语焉不详,显得笼统。 侯幼彬先生的《中国建筑美学》运用丰富的史料就四个主要方面展开了令人信服的论述。一是综论中国古代建筑的主体—木构架体系,二是阐释中国建筑的构成形态和审美意匠,三是论述中国建筑所反映的理性精神,四是专论中国建筑的一个重要的、独特的美学问题—建筑意境。该书“借鉴接受美学的理论,阐释了建筑意象和建筑意境的涵义。概述了建筑意境的三种构景方式和山水意象在中国建筑意境的构成中的强因子作用。把建筑意境客体视为‘召唤结构’,区分了意境构成中存在的‘实境’与‘虚境’和‘实景’与‘虚景’的两个层次的‘虚实’,试图揭示出直被认为颇为玄虚的建筑意境的生成机制。并从艺术接受的角度分析‘鉴赏指引’的重要作用,论述中国建筑所呈现的‘文学与建筑焊接’的独特现象,展述了中国建筑成功地运用‘诗文指引’、‘题名指引’、‘题对指引’来拓宽意境蕴涵,触发接受者对意境的鉴赏敏感和领悟深度。” 沈福煦先生编著的《建筑美学》分上篇“建筑历史与建筑美学”和下篇“建筑美学和建筑”,内容丰富。但全书的美学理论基点没有超越认识论(或称知识论)哲学的限制。如该书的绪论有言“建筑美学就是研究建筑美的学问”,这与传统认识论美学“美学是研究美的学问”的观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55 综观国内关于建筑美学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建筑美学研究尚处于起步和初创阶段。虽然近年来已有不少的相关论著问世,但,主要集中于关于建筑审美的现象描述,而对建筑美及其本质特征、建筑审美及其标准问题论之不深甚至太少,从而表现出离建构我国的建筑美学理论体系的目标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对建筑艺术本质的认识不足。建筑是技术和艺术的综合体,建筑的技术个性决定了建筑的艺术表现和人文品格,建筑艺术美客观上在于其技术个性和人文品格的互相适应的和谐统一,由于在建筑艺术本质的认识上的偏颇,不少论者在论析建筑美时要么撇开建筑的艺术性而专注建筑的技术和形式表现,要么无视建筑的技术个性而单论建筑的艺术共通性。二是建筑美学研究的哲学基础的错位。目前关于包括建筑美学在内的美学研究始终局限于认识论的框架之中,导致了热衷于追问美的客观性和绝对性,审美的共同性和普遍标准的现象和局面。建筑美学研究的创新有赖于走出相袭已久的认识论的哲学框架,回复于生存论的本体论基础,审美(包括建筑审美在内)作为人生存的一种表现方式,其秘密也只能从生存论的本体论角度加以破解。三是建筑美学研究方法的缺陷。建筑美学是一门交叉边缘学科,建筑美学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其研究方法不能是单一的,而应是综合的。目前建筑美学研究的方法缺陷表现出或套用文艺美学研究模式,或套用哲学美学研究模式,亦或套用建筑学研究方式,具体科学的某一研究方法的运用有助于建筑美学某些内容与特征的揭示,但难以展现建筑美学那独特的、全面的学术品格。 建筑美学的核心问题 我国建筑美学的理论研究之所以难以创新和有所突破,其根本原因在于缺少对美学研究中的重大而根本问题的反思,从而导致在建筑美学研究中要么照搬本已陷入误区的美学研究模式,要么由于哲学出发点的错位而难以深入。纵观目前国内建筑美学的论著,我们不难发现,它们多数因袭照搬从知识论哲学出发的美学研究的话语模式,始终不忘对建筑美本质的追问,难免重蹈传统美学研究的覆辙。建筑美学研究的创新,必须立足和坚持人类生存论哲学基点,从人类活动和人的需要来理解和探索建筑美的意义,必须坚持价值论的指导,从人类审美活动和创美活动中去分析研究建筑美的生成,批判和抛弃将美视为一种客观实在或主观意识的传统观念,正确把握建筑美的辩证本性,必须善于借鉴和吸收前沿学科关于不确定论研究的新成果,从而揭示建筑的审美属性以及建筑审美标准的辩证法。 从人类生存论的哲学基点出发,建筑美学研究的逻辑始点当为人对建筑的审美活动。人对建筑的审美活动是人类生存活动的一部分,丰富了人的生命活动。通过人对建筑的审美活动,一方面,作为主体的人的审美需要可以得到满足,从而也确证了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动;另一方面,作为客体的建筑的一些属性激起人的情感愉悦,从而也确证了自身向人生成的审美意义。换言之,正是人对建筑的审美活动,才使作为主体的人和作为客体的建筑处在审美关系的实际状态,才使建筑的审美属性和人的审美需要发生契合,从而使作为主体的人可产生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感。由此可见,人对建筑的审美活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活动,建筑美就是在这种活动中产生或形成的一种价值。即建筑美是建筑的审美属性和人的审美需要在建筑审美活动中契合而生的一种价值。建筑美不是预成的,而是生成的。 建筑美不是一种实体性存在,不等于作为实体性存在的建筑或建筑构件、建筑空间,但这丝毫也不能改变建筑美的客观性,因为,建筑美的来源是客观的。建筑美来源于建筑的审美属性,建筑的审美属性是客观的,建筑的审美属性与人的关系也是客观的,而且人对建筑的审美需要同样是客观的,这种需要是在人的生存活动和生命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是客观地、历史地决定了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建筑美的客观性决不意味着建筑美不依赖于作为主体的人的审美需要。建筑美,作为一种价值,是在人的生命情感活动中产生的,建筑美的意义也只有相对于人的生命情感、相对于人的审美需要才可能获得。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筑美既是客观的,又是相对的,建筑美是客观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这正是建筑美辩证本性的核心内容。 在讨论建筑美的辩证本性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建筑美作为客观性与相对性的统一,其统一的基础即人对建筑的生命情感活动。由于人的存在总是具体的、历史的,人的历史具体性也就决定了人的生命情感活动的历史具体性,在人的生命情感活动中生成的建筑美也必然具有历史具体性特点。人对建筑的生命情感活动使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建筑的审美属性之间的价值关系进入实际存在状态。从主体方面看,人的审美需要是在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因而对于建筑的同一审美属性,不仅不同的人由于审美趣味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审美判断甚至美丑相殊,而且就是同一审美主体也会因情感的具体性而出现审美判断的差别,这就表现出了审美标准的差异性。从客体方面看,建筑作为人为且为人的居住环境,其审美属性总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历史地、社会地、文化地形成的。因此,它必然被打上民族的、社会的、时代的文化烙印,或必将要表现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走向为满足人类需要的对自然、社会和人文的适应,从而成为决定建筑审美及其标准的共同性的主要依据。 可见,建筑美学研究的元问题在于人对建筑的生命情感活动。立足于人对建筑的生命情感活动,我们不仅可以求证出建筑美实质上是建筑的审美属性与人的审美需要契合而生的一种价值,而且我们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建筑美学研究的最为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在于探索人对建筑的生命情感活动何以可能,也就是说,在于深入研究人对建筑的生命情感活动的两个关系项,即作为建筑审美活动中的客体的建筑的审美属性和作为建筑审美活动中的主体的人对建筑的审美需要。 建筑美学的目标任务 建筑审美活动的概念,建筑审美的心理过程,建筑美及其表现形态,建筑适应性理论与建筑的审美属性,建筑审美与艺术的共通性,以及中外建筑典例赏析。其中有两个重点:一是就美学层面而言,论述建筑美的客观性和相对性,建筑美的模糊性本质和建筑审美的影响因素。二是就建筑层面而言,通过建筑典例的赏析来探讨建筑德美学表现形态、美学特征及其现实意义。 从高校审美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的角度出发,建筑美学学习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在于培养建筑审美能力,探索建筑美学规律,解释建筑审美现象,指导建筑审美活动。 培养建筑审美能力 艺术修养的提高不限于艺术技巧的改进,更重要的是审美思维能力、艺术直觉的培养,审美观点、审美理想的确立和个人品格气质的培养。审美是指审美活动、审美实践,就建筑艺术而言,包含两个层面的意义:既指建筑师设计构思建筑作品过程中的审美实践,也指审美主体鉴赏建筑艺术的审美活动。而在美学知识指导下对艺术的视知觉调动感性思维的训练,是提高建筑审美能力的先决条件。审美实践和审美活动是提高艺术修养的先决条件。建筑作为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空间造型艺术,是人的现实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映,综合人的知识、感情、理念、生理及心理活动而成为有机统一体。 因此,通过审美而改善自身的气质、品格、道德等美学修养,才能使人和宇宙万物产生精神共鸣从而建立审美理想,这不仅是建筑师创作满足人们审美精神要求之作品的基本条件,更是“进德修业”,提高人们审美能力、审美素养和生活质量的基础。 探索建筑美学规律 建筑作品中,那些经精心选择和编排之后得到的形式,是有组织能力的心灵与现实世界相契合而获得的成果。作为建筑师的气质和心灵的写照,建筑艺术固然凝结着创作者的审美个性,但同时,它亦深刻反映当时、当地的审美文化特征及其规律。从美学发展的理论,我们可以梳理出建筑审美发展的内在逻辑;回顾中西方建筑审美发展的历程,更能够从审美发展的角度展望当今建筑发展趋势。 纵观古今中外建筑审美发展变化的历程,可以发现建筑审美的变化与美学发展的递进相吻合,彼此缠绕,并深刻反映审美发展的内在逻辑与规律,事实上,自从建筑从纯粹实用的功能中衍生出社会功能之后,建筑就始终反映和关照着社会的审美趋势。从建筑审美的角度考察建筑发展变化规律,分析社会审美心理的变化历程,可以使我们客观全面地了解建筑审美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规律。 666 解释建筑审美现象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艺术审美被赋予本体之外更多的社会意义,人们的审美追求已经超越视觉和感官刺激的单纯形式艺术性,建筑也因社会性的融入而具有更为厚重的外延和持久的意义。 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唐代浑然大方的气势,还是宋代的理性和秀美,乃至明清时期的技术大进步,建筑美忠实地将中国传统社会的审美态度和审美心理表达得恰如其分而又臻于极至。 同样,在西方世界里,中世纪建筑被赋予极为浓重的精神色彩和宗教意味,而文艺复兴时期,包括建筑在内的众多艺术形式开始溯源并回归到艺术形式产生时的纯朴形态,这种表面的回归实际上蕴含哲学意义上的提升。 因此,透过漫长历史长河中纷繁变化的建筑审美现象,我们可以探究其美学意义,理解其存在的哲学价值。 指导建筑审美活动 总体而言,审美活动的过程是满足人的发展需要,实现全面发展,臻于自由境界的过程。建筑美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其首要出发点便是指导我们的建筑审美活动。 单方面强调人的物质性需要或精神性需要的满足仍然是片面性的。审美活动能够引起审美主体对日常生活功利态度的一种超越。审美活动在讲求非功利性的同时也会对社会产生间接的功利作用。如社会进步所依赖的技术、观念、制度等这些容易束缚人的自由个性的理性内容均可借助于审美活动来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功能。 因此,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的建筑艺术,其明确的功利实用性,如何与超功利的审美活动相依托,并互为实现,成为建筑美学所面临的重要现实意义。 美学理论的系统研究与学习,不仅有助于重新认识建筑审美活动这一特殊活动,更促使我们有意识地去获取一种自觉、积极的审美感受,并以此作为审美实践的出发点,创作符合现代人生活及审美习惯的优秀建筑作品。诚如王世仁先生在《理性与浪漫的交织》三版前记中讲述:“我们不必再理论上穷其究竟,非得找到‘终极的真理’不可;我们只是在探讨的过程中,是建筑师更聪明一些。……这个研究探讨的过程,就是不断创造建筑美的过程,也就是我们今天要重视建筑美学的目的。” 美学是在发展的,建筑美学亦紧紧跟随时代的步伐前进。当代建筑艺术思潮与审美日趋多元,大众的参与对于建筑的意义愈显重要。因此,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美学素养,既要加强建筑美学基本知识的学习,同时也在于挖掘主体自身的审美能动性及美学时代精神。 我们的探索 长期以来,以唐孝祥教授为主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美学团队依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现代建筑创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多元化、高水平平台,立足于南方地区,尤其是岭南一带,运用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方法,展开了系统深入的建筑美学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建筑美学教学实践活动,依托实际项目,促进建筑美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努力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的特色建筑美学团队。 在建筑美学的理论成果上,针对当前建筑美学研究侧重审美现象的描述,以及缺乏系统性和理论性的特点,首先摆脱了长期以来认识论哲学框架的束缚,回复到生存论的本体论基础,确立建筑美学的逻辑起点为建筑审美活动。其次加强了对建筑艺术本质的认识,在建筑审美与艺术的共通性层面取得丰硕成果。再次,摆脱套用文艺美学、哲学美学、建筑学等单一学科的研究模式,采用多元综合的研究方法,从而揭示建筑美学全面、独特、交叉的学术品格。最后在建筑美学理论的应用突出表现在“岭南建筑学派”、传统村落、传统民居、文博建筑等建筑领域的研究。初步建构了建筑美学理论框架,并在该框架体系下,撰写了一批硕博士论文以及公开发表了相关学术期刊论文。 在建筑美学教学实践活动方面,针对本、硕、博三个层次开展《建筑美学》、《风景园林美学》课程。以教改课题“《建筑美学》研讨型联动式教学研究与实践”为依托,积极开展本、硕、博的教育教学改革;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美学》于2013年由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精品视频课程,并在“爱课程”网站上线,得到学界和社会大众的普遍好评。2015年《建筑美学》由华南理工大学批准为大规模在线教育课程(MOOC)建设项目,利用网络平台向向国内外不同层次、不同专业讲授建筑美学的相关知识,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 在建筑美学的理论应用层面,依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众多实际项目,以及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或者招标项目,将建筑美学的理论应用于其中,指导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规划设计、古建修缮等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的成绩,得到了相关合作单位的认可,彰显了团队特色。